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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雯
《文渊(小学版)》 2024年07期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实验幼儿园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5到6岁儿童应具备基本的故事创编能力,要能够根据故事或者是图书画面线索猜想故事情节,进而创编出更加新颖有趣的故事。近几年,幼儿教育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相当广泛,不光获得了广大幼儿教师的普遍认可,同时也给幼儿的各项能力培养提供了多效的助力。当下还需要通过信息技术的优质手段进一步开发幼儿故事创编能力,让5到6岁的幼儿能够借助故事创编的过程,进一步激活创新思维,强化幼儿的综合素养。幼儿教育阶段,还应该着力培养5到6岁幼儿的故事创编能力,继续通过信息技术的加持,让幼儿能够在故事环境的引导下,竭力开发自身的创新能力,为故事创编提供无限的动力。
信息技术;5-6 岁幼儿;故事创编能力

语种:中文
CN:11-9274/G
ISSN:2096-6261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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