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划纲要》指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实际的作业过程中加强了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生态环境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和谐共处。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进程中,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人类改造行为的不断精进,给城市规划建设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挑战。为科学全面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环境,有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必要积极采用高效且科学化的保护措施,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以及生态空间。
出版日期
2021-04-30